都教体字〔2019〕92号
各学校,局各股、室、站、办、中心:
为切实巩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有效化解全县学校“大班额”“大校额”,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及学生入学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公平接受义务教育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4 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19〕1号)精神,遵照学区“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我县2019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及转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以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和户籍为依据,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政策。
(二)坚持均衡发展原则。规范班额标准,县域内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按省定标准班额开班。其中:小学起始年级班额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45人/班,初中起始年级班额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50人/班。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取消各种形式的特长生招生,严禁通过考试等方式选拔优生。
(四)坚持统筹协调原则。由县中招办负责统筹安排,多渠道妥善解决划片后出现的各类问题。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条件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条件 1、实验小学、天宇小学、县城三小、县城五小、鄱湖学校、云住学校、湖滨学校一年级招生:按就近划片招生原则,招收本片区年满六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且本人及父母(或一方)均属县城户口(必须2019年3月1日前的县城户口且在同一本户口簿上)的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均无县城户口,但在县城购买合法居住房屋(有县城城区内房产证或政府安排的保障性住房并可提供三个月以上水电费发票等)的适龄儿童。 2、思源实验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招收年满六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其父母为进城入园务工人员或进城创业人员的适龄儿童。进城入园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家庭户口簿、单位用工合同、银行工资发放流水单(相关材料由县工业园管委会和县教育体育局共同审核把关);进城创业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且经营已满一年的相关证件原件(相关材料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体育局共同审核把关),接收学校须安排专人实地检查,经查属实后方可接收报名。 (二)初中学校七年级招生条件 1、鄱湖学校、思源实验学校六年级毕业生2019年秋季原则上在本校初中部就读七年级。 2、实验小学、天宇小学、县城三小、县城五小的六年级毕业生按划片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在县城相关学校(东湖中学、白洋中学、任远中学、鄱湖学校、万里中学、云住学校、湖滨学校)就读七年级。 (三)转学学生条件 1、学生转入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思源实验学校除外)就读的条件:(1)学生本人及父母(或一方)2019年3月1日前有县城户籍的;(2)本人及父母均无县城户口,但其父母在县城购买合法居住房屋(有县城城区内房产证或政府安排的保障性住房且有三个月水电费发票);(3)父母(或一方)因工作需要调入县城工作且有县委组织部或人社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按招生片区就近安排入学。 2、符合进城入园务工或进城创业人员的子女进城就读条件的,统一安排在思源实验学校就读。 三、小学、初中招生办法 1、小学新生入学办法 (1)凡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带好相关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到就近学校登记并填写《都昌县城义务教育阶段一年级新生入学登记表》。 “自建房户(小产权房)”除提供以上资料外,招生学校必须安排3人及以上人员登门核定为准。 (2)凡属进城入园务工人员子女的新生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原件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审核登记并填写《都昌县城义务教育阶段一年级新生入学登记表》,由教育体育局统一审核后安排到思源实验学校就读。 (3)凡属进城创业人员子女的新生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原件到教育体育局教育股进行登记并填写《都昌县城义务教育阶段一年级新生入学登记表》,由教育体育局统一审核后安排到思源实验学校就读。 (4)其它事项说明:1)由相关部门(公安、房管、市场监督管理)核实材料的真实性,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取消城区学校入学资格;2)在学籍系统中查询全国学籍,核实是否在其它学校建有学籍。若已建档,则不得就读一年级;3)如核实无误并在其它地区未建学籍,学校公示符合条件入学学生名单,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入学并签《新生建档承诺书》。 2、初中新生入学办法 (1)城区学校小学毕业生由县中招办按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已登记审核的户籍及合法房产等相关材料将其安排到任远中学、东湖中学、白洋中学、鄱湖学校、万里中学、云住学校、湖滨学校就读七年级。学生凭中招办下发的《入学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名入学。 (2)本县农村或在县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要求回城区学校就读的,按招生入学条件,由中招办登记审查,符合条件的由中招办下发《入学通知书》,凭《入学通知书》报名入学。 (三)小学、初中转学办法 1、本县非起始年级学生要求转入到城区学校就读的(含城区学校间互转),按以上招生入学条件,符合条件的由转入学校指导家长填好《都昌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入就学登记表》(学籍管理员必须在学籍系统中核实转入学生的学籍号和就读年级)并签字同意后,再由转出学校签字同意,最后由转入学校统一收集有关资料到教育股审核盖章。 2、县外非起始年级学生要求转入到城区学校就读的,按以上招生入学条件,持相关资料到转入学校登记审核,如符合条件由转入学校指导填好《都昌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入就学登记表》(学籍管理员必须在学籍系统中核实转入学生的学籍号和就读年级)并签字盖章,最后由转入学校统一收集有关资料到教育股审核盖章。 3、凡进城入园务工人员子女符合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原件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审核登记(进城创业人员子女符合条件到教育体育局教育股登记),教育体育局统一安排到思源实验学校就读,学校指导填好《都昌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入就学登记表》(学籍管理员必须在学籍系统中核实转入学生的学籍号和就读年级)并签字盖章,最后由思源实验学校统一收集有关资料到教育股审核盖章。 4、开学后,由学籍管理员上传入学登记表及时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注:城区棚改拆迁户子女要求入学或转学的,请带拆迁材料(如结算表)及户口本到就近学校申请入学。 四、县城初中、小学招生范围 (一)小学
1、实验小学招生范围
沿湖路以西,电机厂支路、沿幸福路至阳光府邸北路口至城西大道以南,西门广场沿西河大道以东范围;南山柳家、南山湾里刘家、北山邹家咀、杨家港。
2、天宇小学招生范围
沿湖路、白洋路至人民路交界以东、人民路以南;万里大道以南、县府路以东、芙蓉路(含芙蓉小区)以西;东风大道以南、芙蓉南路以西、县府南路以东;东风大道以南、芙蓉南路以东、向阳东路以北、宝梁东苑以西。
3、县城三小招生范围
新妙湖大道以西、万里大道与城西大道交界以北;县府路以西、人民路以北,电机厂支路沿幸福路至阳光府邸(不含阳光府邸)向西至城西大道以北范围;北山红门楼赵家。
4、县城五小招生范围
新妙湖大道以东,万里大道并延伸迎宾大道以北;芙蓉路以东(不含芙蓉小区)、东风大道以北、万里大道以南;东风大道以南、宝梁东苑以东、向阳东路以北、鄱湖大道以西;都镇南山村委会(不含彭家峦、湾里刘家、南山柳家)。
5、鄱湖学校招生范围
鄱湖大道以东,迎宾大道以南;建材大市场、华浦国际御水湾小区。
6、思源学校招生范围
工业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及汪墩七角虹桥、北山团山、芙蓉村委会。
7、湖滨学校招生范围
芙蓉南路以东、向阳东路以南至东湖大道及南山彭家峦范围;原沿湖路以东、东湖路以南、县府南路以西范围。
8、云住学校招生范围
自西门广场沿西河大道以西;都昌镇西河、中坝、矶山、松古山及北山段家咀范围。
(二)初中
1、东湖中学招生范围
东风大道以南,县府南路以西,东街步行街以东(含东街);原电机厂支路以南,东至白洋路,西至幸福路。
2、白洋中学招生范围
新妙湖大道以西,万里大道与城西大道交界以北;惠民路以西(不含惠民西区)、东风大道以北至白洋路;城西大道沿阳光府邸(不含阳光府邸)北路口至幸福路牛角塘路口沿原电机厂支路至白洋路以北范围。
3、任远中学招生范围:
城西大道沿阳光府邸(含阳光府邸)北路口沿幸福路延伸至东街步行街以西,自西门广场沿西河大道以东,南至彭家角和沿湖路交叉路口,以及南山柳家、湾里刘家。
4、鄱湖学校招生范围
南山大道以东,东风大道并延伸至迎宾大道以南范围。
5、万里中学初中招生范围
惠民路(含惠民西区)以东、东风大道以北、万里大道以南;新妙大道以东、万里大道延伸至迎宾大道以北范围。
6、思源学校招生范围
工业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及汪墩七角虹桥、北山团山、芙蓉村委会。
7、湖滨学校招生范围
芙蓉南路以东、东风大道以南、南山大道以西及都昌镇南山村委会范围。
8、云住学校招生范围
自西门广场沿西河大道以西;都昌镇西河、中坝、矶山、松古山及北山段家咀范围。
五、登记、审核、报名时间 1、学校审核登记时间:2019年8月21日至26日。 2、教育体育局审批时间:2019年8月28日至29日 3、学生报名时间:2019年8月30日至31日 附:1、都昌县城义务教育阶段一年级新生入学登记表 2、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入就学登记表 3、都昌县城义务教育阶段一年级新生入学登记表 4、都昌县2019年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入就学登记表 都昌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8月15日 附1:
都昌县城义务教育阶段一年级新生入学登记表 学校: 年 月 日
姓 名 |
| 性别 |
| 身份证号 |
| 户籍住址 |
| 房产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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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或监护人情况 | 称谓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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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城户籍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房产证所有人姓名 |
| 与登记人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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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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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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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区有房产,且有三个月以上水电费发票,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法人 |
| 营业执照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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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已满一年),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务工单位 |
| 务工人姓名 |
| 与登记人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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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园区务工相关材料,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招生学校意见 | 学籍主管部门意见 |
经办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凡是农村或外地户口,在城区经商或务工人员子女在思源实验学校就读。
附2:
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入就学登记表 (城区学校转入学生)
转入设区市: 县(市、区): 学校: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民族 |
| 全国学籍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 |
| 现家庭住址 |
| 转入年级 | □小学年级(小学级) □初中年级(初中级) | 父母或监护人情况 | 称谓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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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就读学校 | 省 市 县(市区) 学校 | 原就读年级 | □小学 级 □初中 级 | 转学原因 | □ 回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就读 □ 父母或监护人户籍地发生变更 □父母或监护人工作单位变更 □ 父母或监护人务工(经商)地变更 □ 其他原因: 家长或监护人签名: 年 月 日 | 就学证明材料 核验情况
经手人签字: | 回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就读:□户口本(居住证)、 | 父母或监护人户籍地发生变更:□户口本 、 | 父母或监护人工作单位变更:□工作介绍信、 | 父母或监护人务工地变更:□用工合同 □缴纳社保材料、 | 父母或监护人异地经商:□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 其他情况: | 转入学校签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转出学校签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外县转入一律不需在此盖章)
| 转入学校教育主管部门签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说明:1. 如以上转学原因或证明材料未标注的自行填写清楚。
2. 转入学校须对家长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验,对关键证明材料拍照备查。
3. 转入学校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系统中查询该生学籍信息并填好本表,申请转学时必须拍照上传本表和1-2项关键证明材料作为转学证明材料。
附3:
都昌县城义务教育阶段一年级新生入学登记表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户主(房主)姓名 | 与登记人关系 | 户籍地址 | 房产地址 | 房产证编号 | 核查人签字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4:
都昌县2019年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入就学登记表 转入学校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学籍号 | 现年级 | 转出省 | 转出学校 | 备注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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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
都昌县教育体育局综合股 2019年8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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