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群众反映的一些问题,棚改办给出了认真负责的答复。一起来了解
一、为什么要改造老城区?
答:老城区环境的脏、乱、差,交通的拥、堵、挤,房屋的破、旧、杂等问题非常突出,功能配套不完善,卫生条件差,污水乱排乱放,低洼地段雨季易涝,冬季光照时间不足,各种管线乱拉乱挂,密如织网,消防通道不畅,人口密度大,安全隐患严重,人居环境差,群众渴望进行整体改造的呼声日益强烈。
由于整体功能的落后,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局部改造能解决问题,需要通过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建设来打造一个功能齐全,集教育、医疗、休闲、娱乐、商贸于一体的新型城市综合体,为全县广大市民提供一个舒适、高品味、崭新的生活环境。所以出于整体规划和建设考虑,原地拆迁原地就近安置是不可取的。
都昌县棚户区改造政策是积极响应新时代棚户区改造精神,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经过县委、县政府反复调研、集体研究、慎重决策下出台的。 工作是按照“一期两步、先公后私”的思路,先征收棚改范围内公房,再征收私房的方式开展的。出发点是为了改变老城区的面貌、改变老城区群众的居住环境,提升群众的居住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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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9日,老城区棚户区启动“第一拆”, 7栋危旧公房被正式拆除,标志着全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全面拉开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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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这次老城区棚户区房屋征收拆迁的补偿价格是如何确定的?
答:
1.本次老城区棚户区的补偿方案是在学习外地的经验,结合我县以往的征收办法,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九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程序制定,补偿方案是本着公正公平、让利于民的精神,通过多次征求老城区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多次修改形成。
2. 本次棚户区改造的货币补偿价是根据评估机构在规定时间节点按照被征收房屋的区位、土地性质、新旧程度、建筑结构等因素评估出来的价格,补偿标准高于周边县市的补偿价格。而且政府本着让利于民,通过奖励的措施使我县房屋的征收补偿价格达到了一个合理的价位。
3.我县县城同等类别未在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市场价并未达到方案的补偿价。 4.2013年塔下刘村的划拨土地、砖混结构补偿标准为3700元/㎡,设了签约进度奖。本次老城区棚改补偿标准为4200元/㎡,奖励政策签约进度奖为400元/㎡,货币补偿奖励20%,还有成新补助等。各项补偿标准综合考量性价比不低于2013年塔下刘村搬迁补偿标准。
5.根据房管部门对市场的监测,我县主要销售楼盘前期成交均价约为5500元/㎡,并没有达到少数网民反映的所谓8000元/㎡。政府有关部门早在征收工作启动之前就严格监控市场房价,目前,物价、房管、公安经侦等相关部门对个别房地产中介机构的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给予坚决打击,规范市场行为,为我县棚户区改造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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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教育大楼被拆后, 我们将有更好的体育设施
“ 三、这次老城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房源如何保证?
答: 我县棚改采取货币化补偿与产权调换两种安置方式,县委、县政府在棚户区改造工作部署之初,就十分重视安置房源建设,并采取了以下三个方面的措施来保证安置房房源:
1.多途径建设安置小区。一是按照功能全、配套好、质量高、安全可靠的要求建设教育、医疗、商业等功能齐全的城南新区,并在该片区选择优质地块建设安置房2000套,任远中学整体搬迁至该新区附近。打造有影响力的精品安置小区。二是在环境优美、宜居宜学的塔下刘村原址上建设安置房600余套;目前有关建设工作正在加大力度、有条不紊地推进。
2.对当前急需现房居住并自愿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户,利用现有安置房库存,分别是德福佳苑62套、云矶小区170套、塔下刘区60套,这些小区都是城市开发的新区,交通便利,环境优美,云矶小区、塔下刘区临近县一中和第二人民医院,附近正在新建云住学校。德福佳苑南面是湖滨小学的规划区,功能设施配套较好。
3.政府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采取从商品房市场打包回购的办法来积极筹备更多的安置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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