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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昌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辅警公告
因工作需要,都昌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计划24名,男性,主要从事县纪委专职留置看护,协助公安民警日常巡逻执勤、维护社会治安、服务群众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行好,责任心、事业心强,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具备岗位所需技能要求,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1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30日以后出生),身高1.66米以上。
(二)加分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折扣后的总成绩上每项加1分: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在职人民警察配偶或退役士兵;
3、县级以上认定的见义勇为者;
4、人民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吸毒史、精神病史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有犯罪记录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程序按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集训、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25日至2月28日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都昌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县工业园内)
现场诚信报名,请请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有关加分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两张近半年内免冠两寸照片,并现场填写《都昌县公安局辅警报名应聘表》。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分值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考生条件与公告要求不符的,取消其资格。
(四)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分值100分。主要是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等适应岗位的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五)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以考生笔试、面试、加分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试入闱人员。入闱人员中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按考生岗位面试成绩高的列入测试对象。
考生体能测试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则按招聘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能测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时则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具体方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含尿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体能测试合格后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末位数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考生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时,则按经体能测试合格后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方法对考生进行体检(含尿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都昌县公安局根据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组织考察确定聘用人员。其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职位按经体能测试合格后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集训
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由都昌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集训,集训期间因考生身体或达不到集训要求等原因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职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九)聘用及待遇
聘用后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聘用后待遇由以下五部分组成:
1、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2、月基本工资1500元(含个人缴纳保险部分);
3、根据日常工作考核成绩,发放平均每月500元的绩效工资;
4、在安排从事县纪委专职留置看护工作时间,按天数发放办案补助;
5、每工作满一年加每月20元工龄工资。
四、有关事项
(一)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符合条件的加分。体能测试、体检、考察为合格或不合格。
(二)报名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的,以及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未按期报到的,均视作自动放弃。
(三)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四)接近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聘用入闱线的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随时接受递补通知,如手机号码填写错误、信息不通,当天通知不到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五)本公告由都昌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都昌县公安局
201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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