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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昌“禁燃令”,为何禁而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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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2 15: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月1日,县政府办公室发布“禁燃令”:城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此举深得民心,给县城广大居民创造了一个安静、和谐的居住环境。  然而好景不长,特别是国庆节期间县城又恢复了往日的鞭炮齐鸣“胜景”,有的就在城区主干次道,有的就在房地产楼盘(新公安局大楼附近)。10月4日,阳光府邸小区A16栋,保洁人员刚打扫完,就有人打鞭炮,弄得乌烟瘴气,满地纸屑,可不再有人过问。试问:“禁燃令”如果只下不执行,政府的公信力在哪?如果只是一阵风,不如趁早撤销,也省得我等百姓白白期盼!
  都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都昌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要求:2018年7月1日至7月31日,我县将分片分区分阶段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网点实施全面清理整顿。2018年8月1日至8月31日,加大收缴力度,加强对来往车辆的检查,严防烟花爆竹流入禁燃区域。从2018年9月1日开始,组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加强街面日常巡查。严厉打击在禁放区内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阻碍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妨碍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对违规燃放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处100元至500元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行政拘留。动员广大居民和社会各界检举涉及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对群众举报的线索经查证属实案件办结后,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都昌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正式出台,也确实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禁燃令”遇上商家开张、男婚女嫁、乔迁新居等,这一纸通告似乎就真成了空文。笔者在采访中,不管是公安、城管、市管、建设等政府部门,还是市民的切身感受,今年下半年燃放烟花鞭炮的情况较往年确有所减少。然而,国庆节期间的“炮声”也给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敲响了警钟。
  在笔者的随机采访中,多数市民表示支持“禁燃令”,也有少数市民称对“禁燃令”不太清楚。而商家和办喜事的人们,在放与不放之间,选择了前者。一些市民也提出了建议,他们希望社区、物管等利用“地理优势”,多做禁燃方面工作宣传,发现燃放第一时间予以劝阻。此外,还有市民认为,政府部门应从禁止销售烟花鞭炮抓起,从源头“禁燃”。
  对于市民提出的建议,县安监局、供销社负责人称,他们主要负责烟花爆竹经营存储环节管理。但“禁燃”非“禁卖”,贩卖烟花爆竹得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对于合法经营的商铺,他们也不能强行禁止销售烟花爆竹。目前,相关部门仍在着手对城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规范管理,对于非法生产、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将严厉打击。
  公安机关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行政主管机关。对于“禁燃令”难禁,他们有什么看法呢?县公安局相关科室负责人称,今年下半年燃放烟花爆竹情况减少,他们在有限的警力中,先后出动了警力600多人次,在日常巡查中加强对燃放秩序的维护。该负责人称,城区虽然实施了禁燃,但是在执法过程中普遍存在取证难的问题。
  “有的时候,当我们赶到现场时,烟花爆竹早已放完,只剩下一地鞭炮屑。”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也呼吁,希望广大市民加入到监督行列,主动劝阻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此外,市民如发现违规禁放行为,可拍照或者录像,固定证据,及时拨打110举报,共同为都昌县城和谐安宁而努力。(张铭)

来源:网络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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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4 11:28:49 大都昌APP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放烟花放鞭炮不可以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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