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灭火救援能力,有效缓解辖区基层队站战斗员不足的问题,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线执勤岗位专职消防员,主要承担都昌县所属队站及小型消防站日常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招聘人数为10人,均为男性。招聘岗位为队站及小型消防站消防员 、消防宣教员。 (一)消防员岗位(9名) 主要从事灭火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男性,年龄为18—30周岁(截止2020年3月31日),原消防部队退役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应聘人员应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无吸毒史,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检标准。 4.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5.体能和消防业务技能达到规定标准。 (二)消防宣教员岗位(1名) 主要从事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及新闻报道等工作。男性,年龄为20—35周岁(截止2020年3月31日)。 招聘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能够熟练操作照相、摄影相关器材,专业为中文、新闻等相关专业优先。 4. 具有一定领导管理、组织策划能力,熟悉掌握消防宣传、媒体宣传工作,对热点事件、新闻动态有较强敏感性,能撰写检验性材料。 5. 熟悉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能够完成新闻媒体的选题策划与文案撰写。 .二、工作时间 消防员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为24小时驻勤。实行轮班制,每月保证(8—10天)休息,消防宣教员工作时间实行行政班8小时工作制。 三、工作地点 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后,由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分配至都昌县辖区消防队站、小型站或乡镇站工作。 四、用工形式 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由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应聘者签订劳务合同。 五、工作待遇和薪金 1.享受待遇: (1)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 (3)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每年享受单位安排的免费体检1次。 (4)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同等优待政策(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观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和风景名胜区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子女入学参照《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相关优待政策予以照顾安排)。 2.薪资待遇: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将根据个人工作年限及现实表现予以分级定档,确定薪资待遇。基本工资2000元/月+考评费400元/月+各项补助(根据岗位、能力、学历不同标准)(含个人应缴“五险一金”),每年定期增资。 3.试用期薪资待遇: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试用期为两个月暨岗前培训期。(注:培训期间为封闭式,只发放基本工资。) 4.奖励工资:年度表现优秀并经考评合格者发放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 六、报考程序 1.报名时间及方式:自2020年3月1日起至15日止,实行网上报名。[url=mailto:%E5%BA%94%E8%81%98%E4%BA%BA%E5%91%98%E5%A1%AB%E5%86%99%E9%99%84%E4%BB%B6%E6%8B%9B%E8%81%98%E6%8A%A5%E5%90%8D%E8%A1%A8%E5%8F%91%E9%80%81%E8%87%B3463309744@qq.com]应聘人员填写附件招聘报名表发送至463309744@qq.com[/url],大队工作人员进行初步审查,报满后停止报名。初步审查通过后大队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进行体能测试。 2.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下载方式:登陆都昌县政府网或登录:http://www.duchang.gov.cn/网站,“公示公告”—“2020年都昌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处下载。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 (4)有B2类机动车辆驾驶技能的携带相应《驾驶证》复印件。 (5)有消防部队或其他部队服役经历人员上传退役证书复印件。 七、考试安排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成绩为100分,测试科目为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30米拖重。3000米跑所占分值为40分;其它两项各占分值为30分。 3.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试。 4.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成绩“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5.应聘人员未达到体能测试及格标准的,不得进入心理测试环节。 (二)心理测试 1.按照考生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排名,体能测试成绩合格的进入心理测试环节。 2.心理测试采用合格评定制,由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到正规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 3.心理测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测试结果将通过“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4.报考人员本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心理测试,发现替考、作弊及不服从统一安排等违规行为,测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5.如有心理测试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 心理测试完毕后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是了解应聘者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思维反应能力和心理素质,面试过程中发现面试人员有口吃等语言方面障碍的直接取消资格。面试结果通过“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八、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 1.参加心理测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标准》执行。 2.体检费用由应招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招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应招人员承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 4.体检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通过“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二)政审 1.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政审环节。 2.原消防部队退役人员体检、政审合格直接录用。 3.政审工作由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政审时间另行通知。 4.如有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考核、政审工作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将通过“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聘用 (一)岗前培训。政府专职消防员上岗前,由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为期2个月的集中培训,培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予录用。 (二)签订合同。培训合格人员,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暨岗前培训期。 (三)工作分配。培训结束后,由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全县范围统筹分配工作。所有不服从组织分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一、职业前景 (一)是设立站长、副站长、站长助理、班长、副班长等管理层工作岗位,各项表现优异的同志可安排至管理层工作岗位,进一步拓展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发展空间; (二)是增设了驾驶员、通讯员等岗位,为部分工作成绩突出但因年龄、身体条件等原因申请转岗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创造条件,延续职业生涯; (三)是设立突出贡献、先进个人、嘉奖等年度奖项,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政府专职消防员进行表彰奖励。 十二、特别提示 (一)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心理测试、体检、政审作弊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提供的材料不予退还。 (三)此次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均通过电话短信形式通知,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提供证件材料弄虚作假的;体检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联系人:高队长 咨询电话:0792-5234079,1872013711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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