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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打牌输了10块钱,怀疑被“杀猪”,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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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2 16:03: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感谢组织为我维权正名。”近日,都昌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余华新收到一份特殊的通知书——《维权正名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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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

2019年8月6日上午,都昌县公安局主任科员王斌上班时在都昌县公安局门口发现张贴了一张实名举报都昌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余华新的控告件,立即指派督察大队开展核查。

据了解,2018年6月14日下午,秦某在都昌县大树乡丽霞超市内玩纸牌输了十块钱,怀疑有人“杀猪”(指玩纸牌过程中有人串通赢另一方的钱)。第二天中午秦某在街上喝完酒想起昨天怀疑被人“杀猪”一事心感不快,就把超市内摆放的台球、麻将牌全部扔掉,老板段某将此事告诉丈夫邵某,邵某得知后过来打了秦某两巴掌,秦某被打后跑回家拿了一把登山斧过来欲砍邵某,被邵某躲过,秦某就将停放在超市门口的出租车挡风玻璃打破。


随后大树派出所接到报警赶到现场,秦某便手持登山斧跟民警对峙,使民警无法靠近,后在特巡警大队协助下夺取了秦某手中的斧头,因秦某行为涉嫌阻碍执行职务,于是县局治安大队介入调查。在对秦某询问过程中,秦某对民警余华新吐唾沫、挥手蹬脚,并试图挣脱询问椅。最后秦某因寻衅滋事被都昌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10天.秦某不服,在都昌县公安局大门口大肆张贴控告信,控告民警余华新刑讯逼供,充当超市“保护伞”。


正名

核查人员经过询问及对相关材料的审核,认为余华新作为某超市的“保护伞”事实不成立,也为发现余华新对秦某刑讯逼供的行为。秦某举报的内容纯属子虚乌有,内容严重不实,属于恶意诬告诽谤。


鉴于秦某的行为已构成诽谤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规定,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为澄清事实、消除影响、鼓舞士气、激励斗志,都昌县公安局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发出并送达、宣读了《澄清正名通知书》,


警方提醒,举报投诉是强化监督的利器,但绝不意味着投诉者能够不负责任地肆意妄为,必须依法依规、慎之又慎,公民在进行举报投诉的过程当中应以事实为依据,合法维护自身权益,如有诬告等行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来源:平安都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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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碍你@ 2020-1-30 18:33 魅力值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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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2 16:0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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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9 20:45:13 大都昌APP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
还有这样的事,希望你能改正。给警察叔叔一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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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30 02:46:31 大都昌APP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真是都昌的败类,输十块钱,还说别人杀猪,他真是怀疑自己的人生,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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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30 18:33:47 大都昌APP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乡下打牌都没人管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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