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居住在 都昌县福禄汪村的本村村民,2011年已经把自家房子建好,什么都已经完工,只是因为一直在外打工,所以内装修没有做。因现在小孩长大要回家上学,2018去年才开始考虑进行内装修的时候,被执法大队天天来阻止,告知不能进行装修,原因是我的房子没有入住,所以被定义为违建。请问老百姓的房子有没有根据自己时间需求来进行内装修的权力?2012年7月才成立的执法大队,请问我们2011建房时你们又在哪里?建房时乡里收了保证金之后,就没有人再来管过,在2012年划为城中村之后也不再给审批。为什么现在又来管已经建好房子的内装修。我的房子又为什么莫名其妙列为两违建房? 为装修房子我爸跑断腿,身心俱焚,其中各种辛酸苦泪自知,乡里说现在划为城中村归县里管,县里说我们房子是在划为城中村之前建的房要找乡里。就这样被踢来踢去都没有结果。 时间来到2018年9月,都昌县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印发都昌县县城规划区内村民违法违规建房处理 工作方案》,我们从规划所得知此消息,马上在乡里规划所填好所有资料。然后配合好一切事情。我们真心愿意交钱结束这个痛苦。在2018年11月份收到乡规划所的电话,审核已经通过,准备好钱,等通知交钱,费用不会超过4万。得知喜讯我们泪流满面,喜极而泣。 然而之后的一切都超过我们想象了,我爸隔三差五跑规划所询问进展,然后都是回复“不要总去问,回去等通知”。时间就这样到了春节,我实在等不了,打电话给李所长和邵主任,他们告知12月31日已经结束活动了。这个消息如同被一道闪电击中,顿时泪如雨下。 这其中的问题,在我逐渐调查后,这两天终得结果,为什么我们久久没有得到通知,原因是我们提交上的资料被遗失了,而遗失资料的责任,哪个部门都不想承担。规划所李所长说我提供的所有资料都交到县里,县里自然资源局邵长青则瞎说,没有资料在他这里,我没有权力查我自己的资料,而且活动时间结束后资料他都当垃圾丢了(有语音作证),而且找到资料也没有用了,活动已经结束了,找谁都没有用了。
请问邵主任和李主管,处理这件事,有没有公开透明,有没有失职,老百姓有没有知情权?官不为民,官官相互,让老百姓怎么活。我们只是普通的本份平民百姓。我们不去闹事,不去极端处理问题,但怎么就这么难。我现在的心情就如万念俱灰,我真想拿一个气油罐到县资源局去。但理智还是告诉我,不要这样太极端,我还有爱我的家人和孩子,我得争取最后一点希望。所以我再次拔通了北山乡规划所李所长电话,我哀求他,有没有可能让我重新再填一次资料再给一次交钱的机会,李所长同意了,但后面找领导签字都要我自己去跑,我只是一个平民百姓,领导不签字我真的只有死路一条吗? 我请求媒体帮助,请求领导再给一次重生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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