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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30号令 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属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作业人员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为方便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等工作,经江西安信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申请,拟于11月中旬在都昌县组织开展一期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新取证(或原操作证已过期)人员
1、拟从事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但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的人员。
2、原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但操作证已过期(超过有效期3个月及以上)的人员。
3、拟从事电工作业,但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的人员。
4、原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但操作证已过期(超过有效期3个月及以上)的人员。
(二)已取证需复审人员
1、定期复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低压电工作业)且操作证在有效期内的人员,需每3年进行一次复审的人员。
2、延期换证复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低压电工作业)且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人员。
注: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30号令)的“第四章复审”、《江西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安全生产培训考试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安监管人字〔2016〕63号)第39条等规定,特种作业操 作证有效期6年、每3年复审1次。需要复审或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换证的,应当在期满60日前申请办理。)
二、报名、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
报名时间:11月7日(星期三)至11月8日(星期四)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县工信委大楼二楼
(二)培训
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三、应具备的条件和需提交的材料
(一)新取证或原操作证已过期人员
(1)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等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2)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初中或初中以上毕业证复印件俩份(如毕业证丢失人员请在自己当地的初中级以上学校开具证明)。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九江市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两份
注:《九江市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见附件1,下载后插入照片,打印后填写),报考人应将本人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在表格的背面;基本信息部分(第1行至第11行,及在右上角插入的电子版照片)由报考人填写,表格内用人单位 意见栏或单位审核意见栏要签上“情况属实,同意申报”,并加盖公章确认;培训单位意见由培训机构填写并加盖公章确认。
4、《江西省特种作业人员体格检查表》两份
注:《江西省特种作业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2,下载后插入照片,打印后填写)。本表由报考人到县级以上医院按表中项目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由体检医生签字和医院盖章确认。
(二)已取证需复审人员
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九江市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两份;(表格填写要求与新取证一致)
(二)《江西省特种作业人员体格检查表》;
(三)已持有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
(四)本人身份证原件。
四、收费标准(分新取证、复审)
1、培训费用:低压电工1030元/人、焊接与热切割970元/人(所有复审换证人员的培训费:300元/人)
2、食宿费用自理。
3、报名时缴费。
五、工作要求
为确保此次培训工作实现全面覆盖,请各生产经营单位高度重视并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认真组织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已成功办理报考注册的人员,在考前应接受不少于规定课时的安全培训。根据国家、省市安监部门规定,培训班实行上、下课签到制,凡未参加培训或培训期间缺勤超过2次者,取消考试资格。为方便学员,将在本期培训班结束后统一组织相关考试、考核、取证。
联系人:方 炜 15979946415
王燕红 13979291001
申请表、体检表及其他相关材料请到都昌县安监局信息公开平台下载(http://117.40.191.6/dcx/bmgkxx1/ajj1/fgwj/qtygwj/201810/t20181031_70445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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