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在高位流行,近期国内疫情点多、面广、频发,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尤其是旅游旺季、秋季开学临近,人流物流车流加大,疫情防控再次面临“大考”为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成果,现就强化我县有关疫情管控措施公告如下: 1.强化来(返)县人员排查管控。要严守高速卡口、交通场站等重要关口,认真查验入县人员的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到“一车一查,一人一检"。所有来(返)县人员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落实"落地核酸采样检测"。 2.减少人员聚集。不举办、不参加无防控措施的聚集性活动,严控50人以上大型演出、庆典、赛事、集中培训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并向公安部门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遵照“红事缓办、白事简办”的原则,乔迁、婚宴等宴席活动一律缓办。 3低风险区入县人员实行“三天居家健康监测+五天四检”低风险地区入县人员第一检在第一入县点落地采样检测,第二检在第3天接受上门采样检测。第三检在入县第4天主动到医疗机构或采样点进行采样,第四检在入县第5天主动到医疗机构或采样点进行采样。 4.强化重点场所管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宾馆饭店、景区、景点、餐饮单位、福利养老机构、宗教场所、建筑工地、娱乐场所、农贸市场、公共交通等场所严格落实“四查一戴”防控措施,查验 72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强化“哨点”监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强化首诊负责制,严格落实发热门诊患者核酸检测和留观要求,规范医疗机构预检分诊、流行病史问诊、相关信息登记、报告和交接转诊工作。各类零售药店要发挥“哨点”作用,严格落实“四类药品”实名购药、行程查验和信息报告制度。医疗机构严格执行“非必要不陪护”、禁止探视。 6.落实行业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各行业重点人群健康监测、核酸检测工作,对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相关医务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实行“一天一检”:对邮政快递服务人员、外递外卖服务人员、酒店服务人员、旅游景点服务人员、交通运输服务人员、商超服务人员、集贸市场服务人员、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外的工作人员实行“一周二检”。利用信息化手段,结合健康码,对重点场所人群定期核酸检测进行跟踪管理,对未按时完成核酸检测的进行赋码管理,限制进入公共场所。 7.谨慎处理快递包裹。工信、邮政要加强快递包裹的监管,对重点地区的快递包裹的外包装要进行全面消杀,物流从业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手套、口罩。广大市民群众应尽量减少网购、代购,尽量避免购买来自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商品。如收到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邮件快件时,应做好个人防护,正确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减少直接接触。 8.加强惩戒举报。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对故意隐瞒旅行史、接触史等情况的,或拒不配合防疫管理规定的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鼓励提供重点地区来(返)县人员线索,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群众密切关注疫情相关信息,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根据疫情流行态势,动态调整相关防控措施和实施时间。 都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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