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有料 发表于 2019-2-27 09:39:43

都昌:左里中队与幼儿园签订责任状

​​      为规范管理辖区幼儿园校车,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都昌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左里中队在2月20日下午召集辖区内有校车的8所幼儿园园长及校车驾驶人在左里中队会议室开会。
https://wx4.sinaimg.cn/large/79caf3fely1g0kq8u5nhtj20go0cq48q.jpghttps://wx3.sinaimg.cn/large/79caf3fely1g0kq8tv66ij20gm0cqtjf.jpg      会议中,中队长郭志章就校车及校车驾驶人各项注意事项作了强调:一、校车驾驶人必须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并且准驾车型要相符;二、校车驾驶人不得酒驾、毒驾和疲劳驾驶以及超员、超速行驶;三、校车必须按照校车标牌载明和行驶路线行驶;四、校车接送幼儿时,校车必须有随行幼儿教师安全接送;五、校车驾驶人必须按期按规进行驾驶证审验;六、校车必须按期按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和保险;七、幼儿园不得使用非标准校车接送幼儿。副中队长黄辉宣读了责任状。https://wx4.sinaimg.cn/large/79caf3fely1g0kq9d5s5yj20gt0co11x.jpg      会议结束后,幼儿园园长及校车驾驶人同左里中队签订了责任状,如发现有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1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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