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竟然就在公安局对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6月1日都昌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都昌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安都昌”也发布了提醒消息和查处案例
▲点击图片进入相关链接然而
依旧有人“顶风作案”竟然就在公安局对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11月8日上午,在都昌县滨水西区的凤凰湾建筑工地当天有三栋房子完工,该项目负责人郭某松(男,46岁,都昌县北山乡人)安排工作人员在现场燃放烟花爆竹,庆祝楼盘封顶大吉。
该建筑工地毗邻县公安局大楼,郭某松刚开始燃放爆竹,就被闻声而至的民警所制止,要求其立即停止燃放剩下的烟花爆竹,并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罚。 迫于压力,郭某松到城镇派出所投案。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之规定,违法行为人郭某松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我县城区自2018年6月1日起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安部门对举报人予以200元的物质奖励
举报电话:110 特别是半夜燃烧烟花爆竹最恼火。
无视公安局
该罚款单
形同虚设
应重罚
明知还故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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