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执行找人有困难 铁路公安来帮忙
日前,江西省都昌县人民法院在铁路公安的协助下,成功将被执行人张某拘传到案,最终促成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得到解决。案件经过
赵某系木匠,张某系木楼梯销售商。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期间,赵某为张某在上海市嘉定区某小区业主家安装木楼梯。安装完成后,张某拖欠赵某劳务费45000元。
因张某未在约定时间付款,赵某将张某起诉至都昌法院。法院判决,限被告张某在判决生效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赵某劳务费人民币45000元。
由于张某未按期履行义务,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等。经查询,仅发现被执行人张某名下存款1200余元,未发现其他财产信息,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为打破僵局,考虑到张某在外地经商,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张某的相关情况推送至铁路公安,请求协助执行。
正当执行法官一筹莫展的时候,铁路公安警官日前联系到了执行法官,告知被执行人张某当天下午四点半坐火车从都昌去上海。于是,执行法官立刻赶往火车站,将被执行人张某拘传到法院。
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张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与申请执行人赵某协商,达成了“在二十日内先还20000给赵某、余款每月按期偿还1500元”的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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