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有料 发表于 2021-7-6 21:37:23

芗溪乡人民政府公告

芗溪圩堤、新兴圩堤、程家园圩堤内湖水面均权属于芗溪乡人民政府,至2021年1月1日起,无任何个人享有这三个圩堤内湖水面的养殖经营权。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芗溪乡人民政府有权按照防汛抗旱、管水治水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对这三个圩堤内湖水开展检查、调度,任何人不得阻碍或干扰;
  2.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坚决打赢打好碧水保卫战,改善水质,确保水质达标,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向这些水面投放任何饲料或其他激素类产品;
  3.鉴于有人声称在这三个圩堤内湖水面还有部分鱼苗等渔业资源未取,请这些人员于本公告发布30日内(即2021年8月6日前)将自己的鱼苗等渔业资源从这三个圩堤内湖水面取出,并拆除增氧机、投料机等设施,逾期未取视为放弃该渔业资源的所有权,逾期未拆除,2021年8月6日后乡政府将组织人员进行拆除,拆除产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声称有渔业资源未取的人员承担。  4.阻碍或干扰芗溪乡人民政府行使这三个圩堤内湖水面管辖权的,我乡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芗溪乡人民政府2021年7月6日

南山客 发表于 2021-7-6 21: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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