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一村民厕所未经本人允许被拆除?官方回复!
网友发帖:都昌县鸣山乡源头村委会村民黄纪美,今年4月份我们乡领导伙同村干部以环境污染为由没有经过本人同意把我家的厕所强拆了,这是哪家的文件规定?老百姓不理解?都昌县“五型”办回复:源头村为深入贯彻县、乡关于“乡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 厕所革命”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实施乡村振兴工作战略。2021年4月份,在县、乡的安排部署下,乡镇容所人员大力协助下,源头村主动作为,严格落实各级会议精神,做好室外旱厕拆除工作。在此,黄纪美(退休干部)家有二层楼房,室内有水冲式厕所,室外还有一间旱厕,散发恶臭。村干部为了顺利做好拆除工作,多次上门和他妻子程金霞(退休老师)做工作,其妻程金霞表示同意拆除。在拆除期间黄纪美妻子程金霞和其妻弟程利民( 我村驻村第一书记)一并在场,6月5日.上午经驻村第一书记及村干部电话和黄纪美夫妇沟通,二人均表示理解及支持。特此说明来源:问政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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