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88岁老太状告四子女尽赡养义务,检察官支持起诉为老人“撑腰”
现已88岁高龄的欧阳老太太共育有三子一女,均已成家。因老人曾居住的房屋被拆迁,且年事已高,行动存在诸多不便,子女间无人过问老太太生活,几经商量调解亦无法就赡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万般无奈之下,老太太向都昌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四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百善孝为先,赡养老人既是每个子女应尽的本分,亦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履行。面对四子女不肯对老母亲承担赡养义务,且多次调解都无果的情况,都昌县检察院为老母亲“撑腰”,出具支持起诉书,公开支持老母亲打官司。3月5日,该案在都昌县人民法院开庭。庭审中,办案检察官宣读了支持起诉书,并从道德要求、法律等方面释法说理,阐明赡养老人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以鲜活的案例使双方明白赡养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不履行赡养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过质证和法庭辩论,被告方刘某某四人均深刻认识到自己应尽的赡养义务,态度有了较大改变,一致表示要孝顺母亲。最终就老太太的赡养、居住等生活问题达成一致协议,让老母亲安享晚年,赡养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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