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民乐业 发表于 2020-10-14 21:50:47

公共车位被私装地锁 | 都昌交警:拆!

      道路两侧施划临时停车位,本来是为了方便群众出行时临时停车。然而有的车主和商贩为了一己私利,在公共车位上安装地锁,将公共停车位“霸占”为私人地盘。这种行为不仅占用公共资源,而且影响交通安全,存在诸多隐患。
10月14日上午,都昌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县城中队民警在辖区执勤巡逻过程中,发现芙蓉南路的公共停车位上被人私自加装了地锁,影响车辆停放,存在安全隐患。执勤民警立即对私自加装的地锁全部拆除,将公共停车位还给广大群众。
   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不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施划、调整或者撤除停车泊位时,应当及时调整相应的交通标志、标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停车泊位内设置障碍。”

南山客 发表于 2020-10-14 21:5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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